根據(jù)《全省旅行社紓困幫扶措施實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全省旅行社紓困幫扶措施評審細則》和《全省旅行社獎補推薦名額分配表》的規(guī)定要求,經(jīng)對參與申報的**家旅行社企業(yè)進行評分排名,現(xiàn)將擬推薦至省文化和旅游廳的麗江市申報旅行社獎補工作的旅行社企業(yè)名單進行公示。
一、公示對象
此次公示對象為參與全省旅行社獎補申報工作的**家麗江市旅行社企業(yè)中按照《全省旅行社紓困幫扶措施評審細則》(以下簡稱《評審細則》)和《全省旅行社獎補推薦名額分配表》進行評分排名靠前的**家旅行社(注:第**家為備選對象)。
二、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間,如對推薦對象有不同意見,可通過電話、信函、傳真等形式向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場管理科反映,反映情況要客觀真實。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需署本人真實姓名并提供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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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年*月*日
